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的编号为榕市晋安建安招2016005的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扩容工程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榕晋发改科技基【2015】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项目代建单位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晋安区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扩容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79号;
2.3工程建设规模:建筑容积率0.569,建筑密度12.4,绿地率38.9,总用地面积18743.4㎡,总建筑面积约22137㎡。拟建①以实验室为主的科学楼(含传达室)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1439㎡;②以教室、教研室为主的教学楼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698㎡;
2.4项目总投资:约10035.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897.33万元;
2.5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后续阶段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
2.6.2内容:工程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全部图纸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设计)、通风空调设计、消防设计、高低压配电设计、室内精装修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室外总体配套设计、室外管线设计(各市政专业管线接口对接)、智能化系统深化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及屋面设计(如有,须深化设计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等所有设计项目。深化设计要满足①施工图审查;②预算编制及审核;③现场施工。如设计人不具备上述设计内容资质,经发包人同意后,允许设计人须自行选择第三方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设计工作,设计人须对第三方设计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所有的费用及责任。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6.3设计周期要求:
1) 方案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应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 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2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4)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6年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若投标人为福建省外设计单位且尚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二个月内根据闽建设[2009]5号文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若投标人已在福建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记的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3.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榕市晋安建安招2016005的投标保证金”;(2)或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备注: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到场核验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7897.33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97.33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七中学;
地址:晋安区新店镇南平东路79号
邮编:350012;
电话:0591-87662651 , 传真:0591-83608532。
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六层,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7618255, 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 陈煜。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16040100100069058
联系电话:0591-83821697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晋安建安招2016005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