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省道201线连江马鼻至文山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2011]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省道201线连江马鼻至文山公路路面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
1.1 建设地点:起于连江县马鼻辰山村(201省道K144+510辰山桥),沿线经马鼻镇、透堡镇和官坂镇,终点位于文山村娱乐园门口(201省道K160+562)。
1.2 工程规模及标准:省道201线连江马鼻至文山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总投资人民币约1亿元,路线全长14.962公里,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7米。
1.3 工程投资与监理服务费:工程建安造价约为7000万元,监理服务费金额约为128.7万元;
1.4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9个月,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监理服务期共33.5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0.5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1.6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
1.7 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1.8 本工程的评标办法为:固定标价评分法。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并具有路桥或隧道专业高级职称,五年以上现场工程监理经历。
2.3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一项已交(竣)验收合格的不低于二级公路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至少完成一项已交(竣)验收合格不低于二级公路的类似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有效的信用考核“普通公路”类别中未被考核为C或D,不属于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2.7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 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建设局二楼)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100元,售后不退。
3.2 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5 年6月9日 9 时 30 分,请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建设局二楼)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出示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上发布补遗书等信息,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有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连江县路港工程开发公司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北路103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510470950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电 话:0591-87618255
传 真:0591-87665805
联 系 人:陈煜、卢海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