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XYZB1538

1. 招标条件

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融发改审批[2014]24号、融发改审批[2015]5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委托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位于海口镇东崎村、龙江街道松潭村、龙山街道玉塘村、倪浦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西起拟建融宽环路,冬至拟建中央大道,道路总长2390米。道路红线宽度5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机动车道为双向六车道。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840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149.11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工程道路、桥涵、排水等工程(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施工工期同施工合同。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暂定人民币543.2536万元,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专业资质证书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项目实施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

3.1.4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5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近五年以来至少监理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备注:

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两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两年;(下同)

②本招标文件中“同类、同等及以上工程项目”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本项目同等同类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中城市道路工程一级[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或城市互通式立交桥及单孔跨径100米以上桥梁;或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182015522(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0230分至04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万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611上午930,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3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福清市建设局5楼(福清市元洪路18号)

  话:0591-85153786

  真:0591-85153786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   

  编:350001

  话:0591-87618255

  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陈煜、卢海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号:1000 4081 6980 0100 01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汇款凭证备注栏上注明“福清市外环路(清昌大道-融宽环路至中央大道段)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若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5/5/1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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