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 RTKLURBAN DESIGN CO.,LTD: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龙祥岛城市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规划范围:龙祥岛东西长约7.3公里,南北宽约1公里,规划覆盖全岛范围,总规划面积约6.44平方公里(9660亩);其中片区有条件建设用地范围约2.35平方公里(3525亩,包含范围内水系)。
1.2. 设计周期要求:
(1)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评审稿;
(2) 评审稿通过专家论证后,20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
2. 被邀请的投标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 本招标项目采用 记名投票法 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境内企业: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境外企业:应从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
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饭店福州信源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于2015年12月29 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海峡商务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8068059 传真:0591-8806752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 0591-87618255 传真: 0591-87665805
联系人:刘杰、李秀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60 4010 0100 093368。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邀请书
致 香港泛亚远景国际城市设计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龙祥岛城市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规划范围:龙祥岛东西长约7.3公里,南北宽约1公里,规划覆盖全岛范围,总规划面积约6.44平方公里(9660亩);其中片区有条件建设用地范围约2.35平方公里(3525亩,包含范围内水系)。
1.2. 设计周期要求:
(3)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评审稿;
(4) 评审稿通过专家论证后,20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
2. 被邀请的投标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 本招标项目采用 记名投票法 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境内企业: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境外企业:应从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
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饭店福州信源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于2015年12月29 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海峡商务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8068059 传真:0591-8806752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 0591-87618255 传真: 0591-87665805
联系人:刘杰、李秀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60 4010 0100 093368。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邀请书
致 伟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龙祥岛城市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规划范围:龙祥岛东西长约7.3公里,南北宽约1公里,规划覆盖全岛范围,总规划面积约6.44平方公里(9660亩);其中片区有条件建设用地范围约2.35平方公里(3525亩,包含范围内水系)。
1.2. 设计周期要求:
(5)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评审稿;
(6) 评审稿通过专家论证后,20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
2. 被邀请的投标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 本招标项目采用 记名投票法 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境内企业: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境外企业:应从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
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饭店福州信源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于2015年12月29 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海峡商务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8068059 传真:0591-8806752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 0591-87618255 传真: 0591-87665805
联系人:刘杰、李秀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60 4010 0100 093368。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邀请书
致 上海复旦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Institut franco-chinois d' Architecture et de Developpement Durable Urbain et Rural(IFADUR):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龙祥岛城市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规划范围:龙祥岛东西长约7.3公里,南北宽约1公里,规划覆盖全岛范围,总规划面积约6.44平方公里(9660亩);其中片区有条件建设用地范围约2.35平方公里(3525亩,包含范围内水系)。
1.2. 设计周期要求:
(7)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提交评审稿;
(8) 评审稿通过专家论证后,20日历天提交最终成果。
2. 被邀请的投标人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3. 本招标项目采用 记名投票法 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境内企业: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境外企业:应从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
5.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饭店福州信源工程造价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确认
请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于2015年12月29 日17:00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海峡商务大厦,邮编:350002
电话:0591-88068059 传真:0591-88067520
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邮箱:136712306@qq.com
电话: 0591-87618255 传真: 0591-87665805
联系人:刘杰、李秀敏。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海峡龙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60 4010 0100 093368。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龙祥岛城市设计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