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仓山建安招2015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麦浦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仓发改[2014]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麦浦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麦浦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麦浦村104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964㎡,工程预算造价约1400万元,监理发包价为26.996万元。
2.3招标范围:福州市麦浦小学教学综合楼项目,包含综合楼、传达室、风雨操场、围墙等工程;
2.4招标内容:包括基坑支护、桩基、土建、钢结构、装饰、水电、人防、消防及总体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5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6) 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7)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8) 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5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6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根据榕建招【2015】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证,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到场核验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所持身份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信息核验不一致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麦浦小学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麦浦村104号;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13110503502,传真:/;
联系人: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王凌辉、卢海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帐户名称:116040100100069058 ;
帐 号: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仓山建安招2015013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