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金峰镇敬老院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镇敬老院项目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长发改基[2014]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峰镇首峰村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40平方米,工程预算价约21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峰镇敬老院项目4#老年公寓,主要含桩基、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消防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

2.6.2. 设计单位: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已按规定在2014228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3.9.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14日至20151020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 14 0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149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乐市金峰镇;邮编:350211

电话:0591-28672001,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传真: 0591-87665805

联系人:廖木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账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户:1008 7029 3180 0188 8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金峰镇敬老院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28813893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5/10/14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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