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ZB15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城南水厂工程已由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2013]基字171号文、沙发改[2014]基字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县金古园开发区水渍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15万m3/d,近期实施工程规模7.5万m3/d ,本招标项目建安造价7377849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厂区进水管、隔栅配水井、絮凝沉淀池、V型滤池及反冲洗泵房、回用水池、清水池、吸水井、二级泵房和高低压配电间、排泥调节池、污泥处理系统、综合加药间、综合楼、仓库和机修车间、门卫室、挡墙、道路、园林景观绿化等设施的土建(含装饰部分)及电气、自动化、各类给排水管线、闸阀、折板、整体滤板浇筑、预埋件等配套安装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由发包人另行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22 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出厂水质的质量应达到本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或投标文件中对出厂水质的描述和承诺(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设备的质量应达到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设备生产商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上述标准中以要求最严格的为准);项目建成正常运行后,能顺利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7.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出项目经理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5 日至2015 年 11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 时 00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招标图纸等)每份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4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 9 时 30 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12 月 2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沙县)水务有限公司 ;
地址:沙县长泰路天一电子大厦8楼,邮编:365500;
电话:0598-8863798,传真: /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18255,传真: 0591-87665805;
联 系 人:陈媛玲。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注明用途:沙县城南水厂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