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零星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第五中心小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控制价9510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零星修缮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 9510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2月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6层[电梯到15层往上楼梯走1层]);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13799431321,传真: /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136712306@qq.com
电话: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王工